《名錄》屬職務作品,在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才可交出版社出版。李兵未經單位同意單獨交出版社出版是不妥的。
因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就使用其作品。
本書有政治性差錯,況且為不合格產品,應嚴肅處理直至停止銷售,改正錯誤重新印制后發(f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