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A省的甲公司于2000年1月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獲得某外國企業(yè)在中國注冊的“金太陽”電腦商標獨占使用權及其操作系統(tǒng)M軟件的使用權,批量組裝“金太陽”電腦。2001年7月,甲公司與A省的乙公司簽訂委托銷售合同,約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銷售100臺“金太陽”電腦,銷售價格為每臺3000元,每銷售一臺收取代銷費300元。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學以每臺3000元的價格賣出70臺“金太陽”電腦,合同約定丙大學當日支付15萬元,提貨50臺,另20臺電腦由丙大學開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丁公司收貨并付款,同時合同還約定如發(fā)生糾紛由“起訴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法律-教育-網原創(chuàng)/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發(fā)運的20臺“金太陽”電腦,并將該批電腦進行贏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資金困難為由拒絕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2年3月,乙公司將尚未賣出的30臺電腦的“金太陽”商標清除,更換為戊公司的注冊商標“銀河”,并以每臺4000元的價格賣給不知情的李某2臺,李某將其中一臺贈送給好友胡某。如李某購買的2臺電腦沒有質量問題,能否向賣方雙倍索賠?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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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事訴訟法》以國際通行的重罪原則、比例原則為指導思想來確定我國技術偵查措施的適用條件,所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不屬于重罪,所以在司法實務中不能適用技術偵查措施。()

題型:判斷題

被告人張某、朱某系江蘇海安人,兩人系夫妻,張某原為案涉專利權人陸某經營的南通恒維化工廠業(yè)務人員,后因故離開該公司。2007年9月25日,張某注冊成立海安縣江源機電公司,生產、銷售鍋爐清灰劑。2011年,江源機電公司因未接受年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2008年始,為增加銷售量,張某利用從南通恒維化工廠獲取的產品宣傳冊,委托復印社以南通恒維化工廠的宣傳冊為藍本,僅修改了發(fā)明專利號的字體、顏色、大小、布局,并將專利證書印刷在宣傳冊上(專利權人和部分發(fā)明人作了更改,其他著錄項目信息不變),印刷了江源機電公司宣傳冊2000本。張某還委托當地一網絡公司為其制作江源機電公司網頁。宣傳冊封面及互聯網網頁中載有的發(fā)明專利號與陸某于1997年4月7日申請的尚處有效期間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張某在銷售鍋爐清灰劑過程中,在銷售合同中寫明銷售的鍋爐清灰劑是受專利保護的,專利號與陸某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朱某協(xié)助其銷售,以發(fā)放宣傳冊及通過互聯網向客戶宣傳推介產品。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間,張、朱二人共銷售鍋爐清灰劑65噸,銷售金額共計491750元。上述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假冒專利罪的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題型:多項選擇題

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題型:判斷題

侵犯著作權罪中的犯罪行為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題型:判斷題

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識虛假專利號冒充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以假冒專利罪定罪處罰。()

題型:判斷題

侵犯知識產權罪只能由作為構成,不作為不可能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題型:判斷題

行為人有《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24條規(guī)定的行為的,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題型:多項選擇題

假冒注冊商標罪中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等行為。()

題型:判斷題

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涉嫌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追訴。

題型:多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