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李先生在2000年9月寫了一份遺囑,并去做了公證。由于擔心后人不按照他所寫的遺囑來進行,于是他在2001年9月又寫了一份遺囑,并指明讓自己的朋友張律師來監(jiān)督遺囑的執(zhí)行。2001年9月,他又去理財規(guī)劃師那里就自己的財產傳承規(guī)劃事宜進行咨詢。下列哪幾項不是第二份遺囑無效的原因()。

A.沒有邀請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B.沒有公開聲明撤銷第一份遺囑
C.沒有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
D.沒有撕毀自己手里的第一份遺囑
E.張律師是自己朋友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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