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某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緊迫,建設單位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要求項目監(jiān)理機構簽發(fā)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事件2:在未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報告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按照投標書中打樁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計劃,安排了打樁工程施工分包單位進場施工,項目監(jiān)理機構對此做了相應處理后書面報告了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以打樁施工分包單位資質未經其認可就進場施工為由,不再允許施工單位將防水工程分包。事件3:樁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檢材料試驗未完成的情況下,施工單位巳將該批材料用于工程,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現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試驗結果表明,該批材料不合格,經檢驗,使用該批材料的相應工程部位存在質量問題,需進行返修。事件4:施工中,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設備在沒有通知施工單位共同清點的情況下就存放在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安裝時發(fā)現該設備的部分部件損壞。對此,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承擔損壞賠償責任。事件5:上述設備安裝完畢后進行的單機無負荷試車未通過驗收,經檢驗認定是因為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造成的。針對事件2,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如何處理打樁工程施工分包單位進場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