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王京為山東省超凡職業(yè)學校的行政工作人員。2008年,王京停薪留職,在學校附近買下一處飯店,準備經營。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王京與超凡職業(yè)學校的領導達成協(xié)議,由超凡職業(yè)學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和辦理一切手續(xù),王京給超凡職業(yè)學校一筆"登記費"。王京和超凡職業(yè)學校均依約辦事,很快便領到了營業(yè)執(zhí)照,飯店登記注冊為"山東省超凡職業(yè)學校餐飲服務中心"。為了對外營業(yè),王京以飯店的名義與個體戶張保簽訂了裝潢飯店的協(xié)議,總價款10萬元。飯店裝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協(xié)議付款,經張保幾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張保之妻趙霞因與王京之妻李蘭有宿怨,極力勸張保去人民法院起訴。張保說王京與他多年同學,關系一直不錯,王京肯定是一時經濟緊張,再等一段時間再說。半年以后,王京仍未還款。如果張保起訴時以超凡職業(yè)學校為被告,但在起訴書中指明王京與學校的關系,對此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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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答題2010年5月,福州市凌云襯衣廠與成都市通達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服裝買賣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規(guī)定:"因履行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解決的,由仲裁機構仲裁。"2010年7月,雙方發(fā)生爭議,凌云襯衣廠向其所在地的福州市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但通達貿易公司拒絕答辯。同年10月,雙方經過協(xié)商,重新簽訂了一份仲裁協(xié)議,并商定將此合同爭議提交通達貿易公司所在地的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后,凌云襯衣廠擔心成都仲裁委員會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偏袒通達貿易公司,故未申請仲裁,而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起訴時未說明此前兩次約定仲裁的情況。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向通達貿易公司送達了起訴狀副本,該貿易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通達貿易公司敗訴,被告不服并提出上訴,理由是雙方事先有仲裁協(xié)議,人民法院判決無效。

買賣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爭議發(fā)生后,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是否有效?為什么?
原告凌云襯衣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面臨何種風險?為什么?
人民法院審理本案是否正確?為什么?
被告通達貿易公司的上訴理由是否正確?為什么?
被告是否享有上訴權?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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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C市D區(qū)基層法院對某輪胎廠訴某橡膠廠購銷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有效合同,某橡膠廠應按時足量提供合同約定的貨物。在判決向雙方送達后的第二天,一審法院就發(fā)現(xiàn)了原判決有錯誤,在原合同法律效力問題上應認定為無效。在此情況下,一審法院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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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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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對自己的兒子小王提起訴訟,要求小王每個月給付自己3000元的贍養(yǎng)費,法院支持了老王的訴訟請求。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1年后,小王因為下崗失業(yè),收入大幅度減少,又向同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對老王的贍養(yǎng)費減少為2000元每月,關于小王提起的訴訟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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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趙霞一氣之下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王京還款。對此,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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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訴乙稱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認為該房屋應屬于自己所有并參加訴訟,人民法院進行了合并審理。審理中甲申請撤訴,此時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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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銷售假冒偽劣名酒,被消費者甲、乙、丙、丁起訴,張某應訴答辯后突然消失。對于已經受理的案件,法院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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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審理程序,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乃民事訴訟中特殊規(guī)定比較多的程序,這些特殊規(guī)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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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王某向何某借款2000元,并約定一年后還款。一年后王某并未還款,何某覺得自己也不急著用錢,也就沒有要求王某還款。到了2009年2月,何某想起這筆欠款,找到王某要求其歸還,但王某矢口否認曾向何某借款。于是何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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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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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哪些案件不應當立案受理?()

題型:多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