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xiàn),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guī)范和價值判斷準則。
財產是人們可以支配的有經濟價值的資源和物品,財產關系是人們基于財產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調整自然人或法人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的總稱。
最新試題
公平原則
形成權
絕對權
連帶責任
民事法律事實
公力救濟
法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自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