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同時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甲公司從A公司處購買100萬元的原材料。同日,雙方簽訂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向A公司設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與B公司擬合并為B公司,雙方于2015年4月1日簽訂了合并協(xié)議,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銀行貸款500萬元,貸款期限6個月。甲公司作為乙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和債權(quán)人D銀行簽訂了書面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D銀行向管理人申報破產(chǎn)債權(quán),管理人以主債務尚未到期為由予以拒絕。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銀行貸款800萬元,貸款期限為3個月。丙公司作為甲公司的一般保證人和E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E銀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證責任。
(5)丁公司向F銀行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甲公司以其廠房為丁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償還F銀行貸款本息。經(jīng)甲公司、丁公司和F銀行協(xié)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廠房被依法變現(xiàn),所得價款全部用于償還F銀行,但尚有20萬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償。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nèi)容,因主債務尚未到期,債權(quán)人D銀行能否申報破產(chǎn)債權(quán)?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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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同時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甲公司從A公司處購買100萬元的原材料。同日,雙方簽訂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向A公司設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與B公司擬合并為B公司,雙方于2015年4月1日簽訂了合并協(xié)議,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銀行貸款500萬元,貸款期限6個月。甲公司作為乙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和債權(quán)人D銀行簽訂了書面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D銀行向管理人申報破產(chǎn)債權(quán),管理人以主債務尚未到期為由予以拒絕。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銀行貸款800萬元,貸款期限為3個月。丙公司作為甲公司的一般保證人和E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E銀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證責任。
(5)丁公司向F銀行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甲公司以其廠房為丁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償還F銀行貸款本息。經(jīng)甲公司、丁公司和F銀行協(xié)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廠房被依法變現(xiàn),所得價款全部用于償還F銀行,但尚有20萬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償。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nèi)容,合并后的B公司是否有權(quán)向管理人主張抵銷300萬元的債務?并說明理由。
2.問答題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同時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甲公司從A公司處購買100萬元的原材料。同日,雙方簽訂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向A公司設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萬元的貨款。C公司與B公司擬合并為B公司,雙方于2015年4月1日簽訂了合并協(xié)議,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銀行貸款500萬元,貸款期限6個月。甲公司作為乙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和債權(quán)人D銀行簽訂了書面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D銀行向管理人申報破產(chǎn)債權(quán),管理人以主債務尚未到期為由予以拒絕。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銀行貸款800萬元,貸款期限為3個月。丙公司作為甲公司的一般保證人和E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2016年7月10日,E銀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證責任。
(5)丁公司向F銀行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甲公司以其廠房為丁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償還F銀行貸款本息。經(jīng)甲公司、丁公司和F銀行協(xié)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廠房被依法變現(xiàn),所得價款全部用于償還F銀行,但尚有20萬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償。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nèi)容,對于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向A公司設定抵押的行為,管理人是否有權(quán)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并說明理由。
3.問答題

自2014年初以來,A公司出現(xiàn)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且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況,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A公司欠甲公司貨款100萬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費100萬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書面通知管理人,主張抵銷各自的債務(通知中未約定異議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貨款尚未到期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甲公司的抵銷無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訂立一份100萬元的買賣合同。根據(jù)約定,乙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賣給A公司,交貨日期為4月1日,付款日期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價款之前,該設備的所有權(quán)歸乙公司所有(所有權(quán)保留條款)。A公司已經(jīng)支付貨款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后,管理人決定繼續(xù)履行該買賣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機床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萬元的市場價格將該機床售與知情的丁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丙公司獲悉該機床已被A公司賣給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還該機床,遭丁公司拒絕。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該挖掘機因水災受損,獲保險賠償金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時,該保險賠償金已經(jīng)交付給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nèi)容,戊公司是否有權(quán)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如果戊公司不能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戊公司因財產(chǎn)損失形成的債權(quán),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4.問答題

自2014年初以來,A公司出現(xiàn)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且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況,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A公司欠甲公司貨款100萬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費100萬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書面通知管理人,主張抵銷各自的債務(通知中未約定異議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貨款尚未到期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甲公司的抵銷無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訂立一份100萬元的買賣合同。根據(jù)約定,乙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賣給A公司,交貨日期為4月1日,付款日期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價款之前,該設備的所有權(quán)歸乙公司所有(所有權(quán)保留條款)。A公司已經(jīng)支付貨款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后,管理人決定繼續(xù)履行該買賣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機床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萬元的市場價格將該機床售與知情的丁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丙公司獲悉該機床已被A公司賣給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還該機床,遭丁公司拒絕。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該挖掘機因水災受損,獲保險賠償金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時,該保險賠償金已經(jīng)交付給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nèi)容,丁公司是否有權(quán)拒絕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如果丙公司依法追回該機床后,因丁公司已支付對價而產(chǎn)生的債務,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5.問答題

自2014年初以來,A公司出現(xiàn)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且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況,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chǎn)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A公司欠甲公司貨款100萬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費100萬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書面通知管理人,主張抵銷各自的債務(通知中未約定異議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貨款尚未到期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甲公司的抵銷無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訂立一份100萬元的買賣合同。根據(jù)約定,乙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賣給A公司,交貨日期為4月1日,付款日期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價款之前,該設備的所有權(quán)歸乙公司所有(所有權(quán)保留條款)。A公司已經(jīng)支付貨款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后,管理人決定繼續(xù)履行該買賣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機床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萬元的市場價格將該機床售與知情的丁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丙公司獲悉該機床已被A公司賣給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還該機床,遭丁公司拒絕。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該挖掘機因水災受損,獲保險賠償金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時,該保險賠償金已經(jīng)交付給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jù)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nèi)容,當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時支付剩余的40萬元價款時,管理人能否以該債務尚未到期為由提出抗辯?如果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及時支付40萬元的價款,給乙公司造成損害時,乙公司是否有權(quán)主張取回該設備?并分別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