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一跨國母公司M(公司)在乙國投資了兩家子公司并直接控制子公司,控制比例為:A公司(50%)、B公司(100%)。假定M公司所在國所得稅稅率為5%。A公司、B公司所在國所得稅稅率為20%。2004年發(fā)生相關收入與費用如下: 
(1)M公司發(fā)生費用5000萬元,收入5000萬元,沒有所得; 
(2)A公司收入10000萬元,費用6000萬元; 
(3)B公司收入12000萬元,費用7000萬元。 
 M公司按股權進行相關的收入與費用分配給A公司、B公司 
(1)A公司 
 10000-6000=4000(萬元). 
 4000×20%=800(萬元)稅收調(diào)整前  6000+6000×50%÷150%=8000(萬元) 
(10000-8000)×20%=400(萬元)稅收調(diào)整后少繳400(萬元) 
(2)B公司 
12000-7000=5000(萬元) 
 5000×20%=1000(萬元)稅收調(diào)整前        7000+6000×100%÷150%=11000(萬元) 
(12000—11000)×20%=200(萬元)稅收調(diào)整后少繳800(萬元) 
(3)M公司 
本公司收入扣除費用后沒有利潤,但分配后增加了6000(萬元)(A公司2000(萬元)、B公司4000(萬元)) 
6000×5%=300(萬元) 
(4)母公司 
 避稅6000×20%-300=900(萬元)實際繳稅300萬元

分析本案例收入與費用分配是否符合獨立核算原則,以及避稅手段。(假定條件: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的比例為40 :60)(1)獨立核算原則分配收入與費用,按彼此沒有關聯(lián)的企業(yè)在交易中的價格,否則有關國家的稅務當局有權調(diào)整其應稅所得。(2)母公司不能把子公司沒有直接關系的費用分配給子公司。(3)可以把母公司的管理費用分成以下兩種費用: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如為子公司培訓費、廣告費、差旅費、郵件通信費、技術研究開發(fā)費等。(4)以假定條件對本案例費用進行分配,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的比例為40:60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