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的劃分標準及其法律意義。

正確答案:按份之債:是指各債權人或各債務人各自按確定的份額分享債權或分擔債務的多數人之債。其中,各債權人享有的份額債權,稱按份債權;各債務人負擔的份額債務,稱按份債務。連帶之債,是指各債權人均得請求債務人為全部債務的履行,各債務人均負有為全部履行的義務,且全部債權債務因一次全部履行而歸于消滅的多數人之債。其中,具有連帶關系的數個債權人為連帶債權滅,他們所享的債權為連帶債權;具有連帶關系的數個債務人為連帶債務人,他們所負的債務為連帶債務。二者的分類標準是:依多數人之債中多數債權人或多數債務人的內部關系劃分。二者分類的法律意義在于:按份之債的多數債權人或多數債務人的債權或債務各自是獨立的。任一債權人接受了其應受份額義務的履行或者任一債務人履行了自己應擔份額的義務后,與其他債權或債務人均不發(fā)生任何權利義務關系。而連帶之債的多數債權人或多數債務人的債權或債務是連帶的。連帶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義務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清償了全部債務時,雖原債歸于消滅,但連帶債權人或連帶債務人內部則會產生新的債權債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