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國務院下發(fā)《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明確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入河湖排水總量的“三條紅線”,將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節(jié)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綜合評價體系,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這些規(guī)定() ①提高了政府水資源管理的決策效率 ②強化了地方政府水資源管理的職能 ③約束了地方政府管理水資源的權限 ④強化了水資源管理的政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