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綜合練習問答題每日一練(2019.03.27)

來源:考試資料網
4.問答題要求:2014年12月,企業(yè)聘請稅務師對企業(yè)上月的流轉稅納稅情況進行自查,發(fā)現下列的問題,根據所給資料分析企業(yè)處理中存在的問題,并計算正確的應納各種稅費,并進行賬務調整。(對所有計算過程及結果保留兩位小數)資料:濟南市區(qū)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主營A牌白酒、B牌啤酒產品境內生產、銷售,并向國外出口A牌白酒。白酒適用消費稅從價稅率為20%,從量稅單位稅額為0.5元/斤,啤酒從量稅單位稅額,出廠價3000元/噸以下的,為220元,出廠價為3000元/噸以上的,為250元。2014年11月共發(fā)生進項稅額150000元,上期留抵80000元,白酒出口增值稅退稅率為13%。沒有特別指明,本題目中產品銷售價格均為不含稅售價。(1)銷售啤酒100噸,每噸銷售價格為2950元,隨同啤酒銷售的包裝物不含稅價為4000元,為促使購買方及時返還包裝物,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000元。企業(yè)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35183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99000[2950×100+4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830其他應付款2000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22000[100×220]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22000(2)銷售白酒200噸(其中:50噸,每噸銷售價格4400元;150噸,每噸銷售價格3200元),另收取出租包裝物押金5850元。企業(yè)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82485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7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9000其他應付款5850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340000[700000×20%+200×2000×0.5]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340000(3)因經營項目調整,將原購使用不足半年的已經抵扣過進項稅的設備一臺對外轉讓,設備原價500000元,已計提折舊5000元,轉讓協(xié)議含稅價550000元,增值稅已經繳納。企業(yè)關于轉讓的會計處理為:借:固定資產清理495000累計折舊5000貸:固定資產500000借:銀行存款550000貸:固定資產清理550000借:固定資產清理10576.92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576.92借:固定資產清理44423.08貸:營業(yè)外收入44423.08(4)將委托縣酒廠加工的5噸特制白酒收回,以3800元/噸的價格出售。市區(qū)該酒廠提供原料價值7000元,加工費2500元。受托方同類白酒的售價為3500元/噸。借:委托加工物資7000貸:原材料7000支付加工費:借:委托加工物資25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25貸:銀行存款2925支付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借:委托加工物資9180[(3500×5×20%+5×2000×0.5)×1.08]貸:銀行存款9180借:庫存商品18680貸:委托加工物資186805噸直接出售:借:銀行存款2223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9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30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8680貸:存款商品18680(5)企業(yè)當期出口自產白酒100噸,出口離岸價5000元/噸,企業(yè)會計計算過程和賬務處理如下:當期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5000×(17%-13%)=20000(元)當期應納稅額=50830+119000+3230-(150000+425-20000)-80000=-37365(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00×5000×13%=65000(元)當期應退稅額=37365(元)當期免抵稅額=65000-37365=27635(元)借:其他應收款37365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27635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65000(6)企業(yè)會計于月末集中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會計處理如下: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36200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25340[(22000+340000)×7%]——應交教育費附加10860[(22000+340000)×3%]
5.問答題

李某受聘于一家技術咨詢服務公司,每月領取稅后工資5000元,公司每月按規(guī)定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1)2014年6月1日,公司與任職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金100000元(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20000元)。李某認為,自己取得的上述補償金為補償性質的收入,不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2014年6月8日,李某從外單位取得技術咨詢報酬50000元.將其中16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贈給受災地區(qū),李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5440元[(50000-16000)×(1-20%)×20%]。
(3)2014年6月1日~12月31日,將自有住房按市場價格出租給個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稅費的情況下,李某認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1680元[(2000-800)×20%×7]。
(4)2014年8月,與一家證券交易所簽訂期限為6個月的勞務合同,合同約定李某每月為該交易所的股民講課四次,每次報酬1000元,李某認為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160元[(1000-800)×20%×4]。
(5)2014年9月取得的2013年4月購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紅50000元,李某認為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應該免納個人所得稅。
(6)2014年12月李某將其哥哥去年無償贈送的住房轉讓,取得轉讓收入500萬元,支付轉讓環(huán)節(jié)相關稅費30萬元。已知該住房是李某哥哥2009年購入,購入價格120萬元,2013年李某哥哥將該住房無償贈送給李某,贈送時房屋市場價格400萬元,李某將住房過戶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李某認為應納繳納個稅=(500-30-400-10)×20%=12(萬元)=120000(元)。
問題:結合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分項指出李某計算的個人所得稅錯誤的原因,并計算出正確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