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倫迪夫婦原是一家汽車分銷公司的高級職員,他們決定成立一家分銷處——倫迪公司。在頭5年的經(jīng)營里,主要采用原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程序。公司盡可能讓下屬參與管理,為具體體現(xiàn)民主管理,他們引進了高級小組制度,從每一個分部挑選一名非管理者,共挑出5人,每月與他們夫婦開一次會,討論各種問題的解決方法和執(zhí)行策略。 當公司規(guī)模尚小時,一切都運轉順利。在公司銷售量增加、規(guī)模擴大時,公司并購了一家汽車出租公司,不久又兼并了另一家汽車代理處。規(guī)模的擴張,增加了倫迪夫婦的工作量,也花費了他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公司的運行仍按照以前的一套辦法實施,組織結構沒有變化,結果有些事情得不到很好地解決,有些大會通過的決議也沒有得到認真地執(zhí)行,以致許多重要項目被延誤。倫迪公司現(xiàn)有的組織結構存在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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