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李小乙,男,17周歲,智力心理正常,1999年12月潛入某大學寢室竊取價值650元的電腦一臺
B.王大明,男,26歲,13歲時因腦膜炎后遺癥而患間歇性精神病,2001年5月因與居朱某發(fā)生口角將其毆打致重傷,經法醫(yī)鑒定,王大明行為時未發(fā)病,精神狀態(tài)常
C.李苗花,女,33歲,1998年4月間將農藥“滅蛉王”500毫升倒入自家及鄰家的豬圈中,致8頭牲豬中毒死亡,直接經濟損失760O元:經法醫(yī)鑒定,李苗花在行為時屬尚未完全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D.吳月華,男,43歲,司機,醉酒開車撞死行人史某后逃逸,又將行人郭某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