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2014年3月2日,甲、乙離婚并分割了共同財產(chǎn)。2015年3月8日,甲發(fā)現(xiàn)乙在離婚時將屬于夫妻共有的40萬元存款轉(zhuǎn)移到了乙兄的銀行賬戶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該40萬元存款。本案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日為()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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