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施工單位承建兩棟15層的框架結構工程。合同約定:①鋼筋由建設單位供應;②工程質量保修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執(zhí)行。開工前施工單位編制了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通過審批。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設單位按照施工單位提出的某批次鋼筋使用計劃按時組織鋼筋進場。
事件2:因工期緊,施工單位建議采取每5層1次豎向分階段組織驗收的措施,得到建設單位的認可。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組織設計作了修改,其施工部署中勞動力計劃安排為“為便于管理,選用1個裝飾裝修班組按棟分2個施工段組織流水作業(yè)”。
事件3:地基基礎工程驗收時,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現基礎部分回填土的密實度未達到要求,責令整改。
事件4:工程最后1次階段驗收合格,施工單位于2011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于當天投入使用。建設單位以工程質量問題需在使用中才能發(fā)現為由,將工程竣工驗收時間推遲到11月18日進行,并要求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竣工日期以11月18日為準。施工單位對竣工日期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