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知識產權的概念及特征

正確答案:
(一)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智慧產品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知識產權這一術語最早見于17世紀中葉的法國。學術界常用“智力成果權”、“智慧財產權”等表示。我國《民法通則》以“知識產權”作為民事權利章中一節(jié)的標題,并在形式上確認其與物權、債權、人身權并列。此后,“知識產權”這一概念便為學界普遍使用。
(二)知識產權的特征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知識產權是與物權、債權并列的獨立的民事權利。與其他的民事權利相比,知識產權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知識產權的客體具有無形性。知識產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其客體是智慧產品,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腕w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與其他有形財產權的最本質的區(qū)別。不過,知識產權雖具有非物質性的特點,但它必須通過一定的形式(載體)表現出來,而這一載體是有形的、能為人們感知的,如發(fā)明創(chuàng)造須用文字表述,設計要用圖表表現等。
2.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知識產權的排他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權利人對其權利的客體享有獨占權,非經權利人許可或經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其他任何人不得任意使用有關的智力成果。二是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允許有兩個以上的同種知識產權并存,如一個專利權排斥關于同一發(fā)明的另一專利權。
3.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只有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一旦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這一權利就自行消滅,任何人均可使用其成果。這一特征是由智慧產品這種精神財富的特殊屬性決定的,源于立法政策必須兼顧鼓勵創(chuàng)作和保護消費的雙重目標。
4.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知識產權作為專有權,在空間上的效力并不是無限的,是受地域限制的。依一國法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在該國領域內有效,在其他國家原則上不發(fā)生效力。除簽訂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xié)定的國家外,知識產權若要在其他國家取得法律保護,則要另行獲得該國法律的確認。
5.知識產權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性質。知識產權的這一特征是由知識產權是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精神財富這一性質決定的,它是知識產權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其與其他民事權利的區(qū)別所在。知識產權的人身權表現于:人們通過腦力勞動創(chuàng)造的成果與特定人身不可分離,除法律另有特別規(guī)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
知識產權的財產權表現于:知識產品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能轉換為社會生產力,它不但能創(chuàng)造出物質財富,且能為權利主體本人帶來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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