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于注冊會計師在詢證函中列明擬函證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的積極式詢證函,其結果有可能導致被詢證者對所列示信息不加核實就回函確認
B.對于注冊會計師在詢證函中不列明賬戶余額或者其他信息的積極式詢證函,其結果有可能導致被詢證者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而導致回函率降低
C.對于注冊會計師要求被詢證者僅在不同意詢證函列示信息的情況下才予以回函,則收到的回函能夠為財務報表認定層次提供說服力強的審計證據(jù)
D.如果注冊會計師在采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時沒有收到回函,則說明所函證信息存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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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jù)審計重要性原則,有充分證據(jù)表明應收賬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
B.注冊會計師認為函證很可能無效
C.金額較小
D.賬齡較短
A.所有銀行賬戶
B.對于零余額銀行存款必須函證
C.對于本期內(nèi)注銷的賬戶必須函證
D.交易量大、交易頻繁但余額較小的銀行賬戶
A.在函證應收賬款時,詢證函中可以不列出賬戶余額,而是要求被詢證者提供余額信息,可以應對評估的應收賬款被低估的風險
B.從被審計單位的供應商明細表中選取樣本進行詢證,可以應對評估的應付賬款被低估的風險
C.對大額應收賬款明細賬戶采用消極式函證,對小額應收賬款明細賬戶采用積極式函證
D.如果被審計單位與應收賬款存在認定相關的內(nèi)部控制設計合理且運行有效,可適當減少函證的樣本規(guī)模
A.對文件記錄可靠性的考慮
B.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信息時的考慮
C.證據(jù)相互矛盾時的考慮
D.獲取審計證據(jù)時對成本的考慮
A.獲取有關信息準確性的審計證據(jù)
B.獲取有關信息完整性的審計證據(jù)
C.獲取有關信息真實性的審計證據(jù)
D.評價信息對實現(xiàn)審計目的而言是否足夠精確和詳細
最新試題
針對(6),指出審計項目組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關于函證發(fā)出前的控制措施,以下說法中,錯誤的是()。
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若不恰當,請說明理由。
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表。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為3000萬元。A注冊會計師認為應收賬款存在重大錯報風險,決定選取金額較大以及風險較高的應收賬款明細賬戶實施函證程序,選取的應收賬款明細賬戶余額合計為1800萬元。相關事項如下:(1)審計項目組成員要求被詢證的甲公司客戶將回函直接寄至會計師事務所,但甲公司客戶X公司將回函寄至甲公司財務部,審計項目組成員取得了該回函,將其歸入審計工作底稿。(2)對于審計項目組以傳真件方式收到的回函,審計項目組成員與被詢證方取得了電話聯(lián)系,確認回函信息,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電話內(nèi)容與時間、對方姓名與職位,以及實施該程序的審計項目組成員姓名。(3)審計項目組成員根據(jù)甲公司財務人員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向甲公司境外客戶Y公司發(fā)送了電子郵件,詢證應收賬款余額,并收到了電子郵件回復。Y公司確認余額準確無誤。審計項目組成員將電子郵件打印后歸入審計工作底稿。(4)甲公司客戶Z公司的回函確認金額比甲公司賬面余額少150萬元。甲公司銷售部人員解釋,甲公司于2016年12月末銷售給2公司的一批產(chǎn)品,在2016年末尚未開具銷售發(fā)票,Z公司因此未入賬。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解釋合理,未實施其他審計程序。(5)實施函證的1800萬元應收賬款余額中,審計項目組未收到回函的余額合計950萬元,審計項目組對此實施了替代程序:對其中的500萬元查看了期后收款憑證;對沒有期后收款記錄的450萬元,檢查了與這些余額相關的銷售合同和發(fā)票,未發(fā)現(xiàn)例外事項。(6)鑒于對60%應收賬款余額實施函證程序未發(fā)現(xiàn)錯報,A注冊會計師推斷其余40%的應收賬款余額也不存在錯報,無須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甲公司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下列各項中,影響審計證據(jù)充分性的有()。
針對上述第(6)項,指出審計項目組針對電子形式獲取的回函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
甲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戶。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中與分析程序相關的部分內(nèi)容摘錄如下:(1)甲公司所處行業(yè)2014年度市場需求顯著下降。A注冊會計師在實施風險評估分析程序時,以2013年財務報表已審數(shù)為預期值,將2014年財務報表中波動較大的項目評估為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2)A注冊會計師對營業(yè)收入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將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作為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3)甲公司的產(chǎn)量與生產(chǎn)工人工資之間存在穩(wěn)定的預期關系。A注冊會計師認為產(chǎn)量的信息來自非財務部門,具有可靠性,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據(jù)以測算直接人工成本。(4)A注冊會計師對運輸費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確定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為150萬元,實際差異為350萬元。A注冊會計師就超出可接受差異額的200萬元詢問了管理層,并對其答復獲取了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5)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未提出審計調整建議,已審財務報表與未審財務報表一致,因此認為無需在臨近審計結束時運用分析程序對財務報表進行總體復核。針對上述第(1)至第(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提出改進建議。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組確定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為200萬元,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為100萬元,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為10萬元。審計工作底稿中與函證相關的部分內(nèi)容摘錄如下:(1)針對應收賬款可能存在的高估風險,注冊會計師將應收賬款明細賬中的賬面金額高于200萬元的項目全部作為函證對象,將賬面金額低于200萬元的項目采用審計抽樣,選取樣本實施函證。(2)審計項目組在寄發(fā)詢證函前,在詢證函中填列被詢證者寄回詢證函地址,可以直接寄回ABC會計師事務所,如果可行的話也可以委托甲公司財務人員順便帶回,提交給審計項目組。(3)審計項目組成員在財務經(jīng)理陪同下前往甲公司開戶銀行,財務經(jīng)理與銀行專員取得聯(lián)系,銀行專員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查看了有關信息后加蓋銀行印章,并將加蓋印章后的詢證函交由審計項目組成員。(4)審計項目組在寄發(fā)詢證函時,核實由甲公司提供的被詢證者的聯(lián)系方式后,使用甲公司的郵寄設施投遞詢證函。審計項目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這一情況。(5)審計項目組對甲公司海外代理商通過電子郵件發(fā)出積極式詢證函,審計項目組收到海外代理商電子郵件回函后通過電話聯(lián)系確定是由該代理商發(fā)送了回函。(6)針對管理層和員工串通從供應商獲取傭金的舞弊嫌疑,審計項目組向該供應商函證合同條款、采購批次以及金額,在未收到積極式詢證函回函情況下,審計項目組再次發(fā)函也未收到回函,審計項目組實施替代審計程序未發(fā)現(xiàn)舞弊,審計項目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這一情況。針對上述事項(1)至(6),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作為風險評估程序的分析程序,以下具體運用的表述中,恰當?shù)挠校ǎ?/p>
下列有關詢證函回函可靠性的說法中,錯誤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