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3年12月8日商譽的計稅基礎為0
B.2013年12月8日商譽的計稅基礎為3500萬元
C.2015年12月31日商譽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D.2015年12月31日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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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5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為5700萬元
B.無形資產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C.2015年應交所得稅為2475萬元
D.2015年所得稅費用為2000萬元
A.2015年12月31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3600萬元
B.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C.2015年度應交所得稅為1850萬元
D.2015年度應交所得稅為1950萬元
A.本期發(fā)生凈虧損,稅法允許在以后5年內彌補
B.計提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C.預提產品質量保證金
D.確認國債利息收入
A.企業(yè)應將當期發(fā)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全部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B.遞延所得稅費用是按照會計準則規(guī)定當期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加上當期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的金額
C.企業(yè)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
D.企業(yè)不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xiàn)
A.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提供售后三包等原因于當期確認了100萬元的預計負債,則其賬面價值為100萬元,計稅基礎為0
B.企業(yè)應交的罰款和滯納金確認其他應付款150萬元,其計稅基礎為150萬元
C.企業(yè)收到客戶的一筆款項100萬元,因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會計上作為預收賬款反映,但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收入確認條件,該筆款項已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則預收賬款的賬面價值為100萬元,計稅基礎為100萬元
D.從銀行取得短期借款2000萬元,計稅基礎為2000萬元
最新試題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形成暫時性差異的,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計入()。
在()中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不應當作為所得稅費用或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商譽計提減值準備1000萬元。該商譽系2×14年12月8日甲公司從丙公司處購買丁公司100%凈資產吸收合并丁公司時形成的,初始計量金額為3500萬元,丙公司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已經交納與轉讓丁公司100%股權相關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甲公司購買丁公司產生的商譽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相關資產、負債時,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企業(yè)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應當對遞延所得稅的()進行復核。
甲公司于2×15年12月31日將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75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為投資性房地產之前,已使用4年,甲公司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后,預計能夠持續(xù)可靠取得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甲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轉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為800萬元。假定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guī)定相同。同時,稅法規(guī)定投資性房地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確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2×16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甲公司2×16年度實現(xiàn)的利潤總額為80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5%,從2×17年開始,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甲公司于2×16年2月自公開市場以每股8元的價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萬股,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假定不考慮交易費用和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該股票投資尚未出售,當日市場價格為每股12元。按照稅法規(guī)定,資產在持有期問的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在未來期間不會發(fā)生變化。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因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為()萬元。
甲公司2×16年1月8日發(fā)行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的股票為對價購入乙公司100%的凈資產,乙公司法人資格消失。甲公司與乙公司在此之前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600萬元。假定該項合并屬于免稅合并。甲公司和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則甲公司購買日商譽的計稅基礎為()萬元。
甲公司2×16年12月3日與乙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A產品20件,單位售價300萬元(不含增值稅),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乙公司應在甲公司發(fā)出產品后1個月內支付款項,乙公司收到A產品后3個月內如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有權退貨。A產品單位成本為2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甲公司于2×16年12月10日發(fā)出A產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根據(jù)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A產品的退貨率為20%。至2×16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銷售的A產品尚未發(fā)生退回。按照稅法規(guī)定,銷貨方于收到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申請單》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作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處理。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變更;假定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余額均為零;甲公司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甲公司于2×16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對外報出前,A產品尚未發(fā)生退回;至2×17年3月31日止,2×16年出售的A產品實際退貨率為30%。甲公司因銷售A產品于2×16年度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是()萬元。
某公司2007年發(fā)生虧損200萬元,2007年所得稅稅率為33%,2008年所得稅稅率為25%,公司認為在以后年度可以產生足夠應納稅所得額抵扣虧損,則2007年該公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