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情:某市國稅局某分局2001年7月20日對某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行檢查,發(fā)現有以下問題:
1、1995年3月采取隱瞞收入等手段,少繳增值稅1萬元;
2、1997年3月采取虛假申報手段,少繳增值稅5000元;
3、1999年3月因稅務機關責任,造成納稅人少繳增值稅2000元;
4、稅務機關發(fā)現納稅人于2001年5月10日超過應納稅額多繳增值稅5000元;
5、檢查中,納稅人自己提出2001年5月10日超過應納稅額多繳增值稅3000元,經稅務機關查證屬;
6、2001年6月,納稅人采取現金收入不入帳手段,少繳增值稅4000元。

簡要分別對納稅人上述每種行為進行定性,并提出處理意見(對應處罰的提出處罰標準,對不能定性的只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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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某縣國稅局中心稅務所2001年8月5接到舉報,反映所管轄的東方紅磚廠多年偷稅問題。稅務所接到舉報后,對該廠納稅情況進行案頭審查,該廠是集體企業(yè),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1995年3月份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檔案資料反映,該企業(yè)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繳納增值稅10萬元。
2001年8月6日,稅務所派2名稽查人員到該企業(yè)檢查,當稽查人員出示合法手續(xù)后,廠長李某借會計不在家多次拒絕檢查,稅務所對其拒絕檢查行為處以3000元罰款,之后接受檢查。稅務所對該廠1995年開業(yè)以來至2001年7月納稅情況進經檢查,經查發(fā)現:
1、1995年3月采取開大頭小尾發(fā)票手段,少繳增值稅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虛假申報手段,少繳增值稅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業(yè)計算錯誤等失誤,少繳增值稅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銷售不入帳手段,少繳增值稅2萬元;
5、2001年6月賒銷磚50萬塊,每塊磚0.212元,沒有記帳。
稽查人員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檢查過程中該廠又不積極配合,隨即請示縣局,經縣局局長批準,查封庫存磚,價值6萬元。稅務人員擬對該廠做如下處理:
1、對少繳增值稅行為均按偷稅處理。
2、對企業(yè)拒絕接受稅務檢查行為處以定額罰款3000元。
3、對開具大頭小尾發(fā)票行為處以定額罰款1000元。

該廠是否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說明理由。(假定偷稅額、應納稅額按照本題檢查期間提供的有關數據計算)
2.問答題

某縣國稅局中心稅務所2001年8月5接到舉報,反映所管轄的東方紅磚廠多年偷稅問題。稅務所接到舉報后,對該廠納稅情況進行案頭審查,該廠是集體企業(yè),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1995年3月份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檔案資料反映,該企業(yè)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繳納增值稅10萬元。
2001年8月6日,稅務所派2名稽查人員到該企業(yè)檢查,當稽查人員出示合法手續(xù)后,廠長李某借會計不在家多次拒絕檢查,稅務所對其拒絕檢查行為處以3000元罰款,之后接受檢查。稅務所對該廠1995年開業(yè)以來至2001年7月納稅情況進經檢查,經查發(fā)現:
1、1995年3月采取開大頭小尾發(fā)票手段,少繳增值稅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虛假申報手段,少繳增值稅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業(yè)計算錯誤等失誤,少繳增值稅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銷售不入帳手段,少繳增值稅2萬元;
5、2001年6月賒銷磚50萬塊,每塊磚0.212元,沒有記帳。
稽查人員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檢查過程中該廠又不積極配合,隨即請示縣局,經縣局局長批準,查封庫存磚,價值6萬元。稅務人員擬對該廠做如下處理:
1、對少繳增值稅行為均按偷稅處理。
2、對企業(yè)拒絕接受稅務檢查行為處以定額罰款3000元。
3、對開具大頭小尾發(fā)票行為處以定額罰款1000元。

稽查人員檢查發(fā)現的五種情形哪些情況應課征滯納金,并指出滯納金的加收率。(不要求計算及計算過程)
3.問答題

某縣國稅局中心稅務所2001年8月5接到舉報,反映所管轄的東方紅磚廠多年偷稅問題。稅務所接到舉報后,對該廠納稅情況進行案頭審查,該廠是集體企業(yè),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1995年3月份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檔案資料反映,該企業(yè)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繳納增值稅10萬元。
2001年8月6日,稅務所派2名稽查人員到該企業(yè)檢查,當稽查人員出示合法手續(xù)后,廠長李某借會計不在家多次拒絕檢查,稅務所對其拒絕檢查行為處以3000元罰款,之后接受檢查。稅務所對該廠1995年開業(yè)以來至2001年7月納稅情況進經檢查,經查發(fā)現:
1、1995年3月采取開大頭小尾發(fā)票手段,少繳增值稅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虛假申報手段,少繳增值稅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業(yè)計算錯誤等失誤,少繳增值稅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銷售不入帳手段,少繳增值稅2萬元;
5、2001年6月賒銷磚50萬塊,每塊磚0.212元,沒有記帳。
稽查人員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檢查過程中該廠又不積極配合,隨即請示縣局,經縣局局長批準,查封庫存磚,價值6萬元。稅務人員擬對該廠做如下處理:
1、對少繳增值稅行為均按偷稅處理。
2、對企業(yè)拒絕接受稅務檢查行為處以定額罰款3000元。
3、對開具大頭小尾發(fā)票行為處以定額罰款1000元。

計算該廠所偷增值稅稅額。
4.問答題

某縣國稅局中心稅務所2001年8月5接到舉報,反映所管轄的東方紅磚廠多年偷稅問題。稅務所接到舉報后,對該廠納稅情況進行案頭審查,該廠是集體企業(yè),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1995年3月份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檔案資料反映,該企業(yè)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繳納增值稅10萬元。
2001年8月6日,稅務所派2名稽查人員到該企業(yè)檢查,當稽查人員出示合法手續(xù)后,廠長李某借會計不在家多次拒絕檢查,稅務所對其拒絕檢查行為處以3000元罰款,之后接受檢查。稅務所對該廠1995年開業(yè)以來至2001年7月納稅情況進經檢查,經查發(fā)現:
1、1995年3月采取開大頭小尾發(fā)票手段,少繳增值稅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虛假申報手段,少繳增值稅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業(yè)計算錯誤等失誤,少繳增值稅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銷售不入帳手段,少繳增值稅2萬元;
5、2001年6月賒銷磚50萬塊,每塊磚0.212元,沒有記帳。
稽查人員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檢查過程中該廠又不積極配合,隨即請示縣局,經縣局局長批準,查封庫存磚,價值6萬元。稅務人員擬對該廠做如下處理:
1、對少繳增值稅行為均按偷稅處理。
2、對企業(yè)拒絕接受稅務檢查行為處以定額罰款3000元。
3、對開具大頭小尾發(fā)票行為處以定額罰款1000元。

稅務機關采取的保全措施及稅務人員擬對該廠做出的處理決定是否正確,請分別簡要說明理由。
5.問答題

案情:2001年9月8日,某區(qū)國稅局某稅務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建材檔口進行稽查。稽查人員在出示了合法的檢查手續(xù)后發(fā)現,該建材檔口2001年6月21日開業(yè)至今未辦理國稅稅務登記。稽查人員決定依法核定其應納稅額。經核定,該檔口應繳納增值稅1萬元?;槿藛T責令業(yè)主李某繳納,李某予以拒絕。稽查人員在經所長批準后,當即扣押李某價值1萬元的玻璃,并當場開付收據,同時,經區(qū)國稅局局長批準,到有關金融機構查詢了李某個人的儲蓄存款。
2001年9月10日,稽查人員在履行告知等有關法定程序后,以區(qū)國稅局的名義下達了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補增值稅1萬元,課征滯納金150元;認定該檔口偷稅,處所偷稅款0.5倍罰款,計0.5萬元。繳款期限屆滿后,李某仍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經區(qū)國稅局局長批準,稽查人員依法變賣了所扣押的玻璃,以變賣所得1.0150萬元抵繳了稅款和滯納金。該檔口業(yè)主李某對處罰決定不服,如期向市局國稅局提出復議申請,在復議期間,李某開始轉移檔口的貨物?;槿藛T報經區(qū)國稅局局長批準后,馬上對該商店采取了稅收強制措施,又扣押了該商店價值0.5萬元的玻璃,并開付收據,擬變賣抵繳罰款。

分別指出稅務人員上述行為中哪些執(zhí)法行為違反了《稅收征管法》,并簡要說明理由。
6.問答題

案情:2001年8月28日,某區(qū)國稅局中心稅務所對所屬某商場2000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納稅檢查?;槿藛T到該商場財務部門向有關人員出示稅務檢查證后,對該商場的納稅情況開始進行檢查。在實地檢查中,稽查人員從該企業(yè)的一個沙發(fā)后發(fā)現一本銷售單據,經清點核對,屬于帳外單據,未記入銷售收入帳簿,共應補繳增值稅3萬元,應課征滯納金2萬元。該商場法人劉某發(fā)現后,指使有關人員將帳外單據奪回,將稽查人員推出門外,還給有關人員打電話,調集車輛準備將現存商品貨物轉移運走。當日下午,稽查人員迅速返回稅務所,報經所長批準后,開具《查封(扣押)證》,會同公安人員一同返回該商場。當即查封了該商場價值8萬余元的商品貨物,并向該商場開付查封清單。8月29日,稅務稽查人員在履行了有關法定手續(xù)后,向該商場下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認定該商場偷稅3萬元,限期繳納,同時還送達了《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該商場,對其偷稅行為將按照所偷稅款給予1倍罰款,對其拒絕檢查行為將罰款2千元。該商場法人劉某覺得理虧,怕事情鬧大,放棄聽證權利。8月30日,稽查人員在履行了有關法定手續(xù)后,向該商場下達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偷稅行為按照所偷稅款給予1倍罰款,對其拒絕檢查的行為罰款2千元。8月31日,劉某主動將5萬元現金送交稅務所繳稅。9月1日,劉某又將3.2萬元現金送交稅務所繳納罰款?;槿藛T當即履行有關法定手續(xù)解除對該商場商品貨物的查封。

分別指出稅務人員上述行為中哪些執(zhí)法行為違反了征管法,并說明理由。
8.問答題

案情:2001年6月20日,某縣地稅局車輛稅收管理所為防止稅款流失,在通往某煤礦的公路上進行稅收檢查,查堵逃稅車輛,個體營運車主王某駕駛運煤汽車路經此處時,稅務檢查人員將其攔住,兩名身著稅服的檢查人員向王某出示稅務檢查證,并講明實施檢查的意圖,車管所工作人員鄭某登上車門踏板準備進行檢查,年初以來一直未申報納稅的王某懼怕檢查,趁其他稅務人員不備突然駕車企圖逃離檢查現場,鄭某在十分危險的情況下強行爬進駕駛室,王某被迫停車,隨即追來的車管所其他稅務人員經檢查,檢查發(fā)現王某自2001年1月開業(yè)并辦理稅務登記以來,一直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向王某填發(fā)了《限期納稅通知書》和《查封扣押證》。根據《稅收征管法》第38條將王某的汽車扣押,停放在辦公室后院的停車場內,要王某補繳上半年稅款5400元,王某四處托人到車管所說情放車,均被拒絕,此間王某汽車的輪胎等部件被盜。
7月5日,王某向縣人民法院起訴縣地稅局,要求地稅局返還扣押的汽車并賠償被盜部件及誤工損失5000元,縣法院受理了此案,向縣地稅局發(fā)出應訴通知書,地稅局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供了舉證材料并聘請了律師為訴訟代理人。7月20日法院開庭進行了審理,7月25日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縣地稅局扣押王某汽車的具體行政行為,賠償王某汽車部件被盜及誤工損失5000元,訴訟費由縣地稅局承擔。

法院的判決是否正確,依據是什么?
9.問答題

案情:2001年6月20日,某縣地稅局車輛稅收管理所為防止稅款流失,在通往某煤礦的公路上進行稅收檢查,查堵逃稅車輛,個體營運車主王某駕駛運煤汽車路經此處時,稅務檢查人員將其攔住,兩名身著稅服的檢查人員向王某出示稅務檢查證,并講明實施檢查的意圖,車管所工作人員鄭某登上車門踏板準備進行檢查,年初以來一直未申報納稅的王某懼怕檢查,趁其他稅務人員不備突然駕車企圖逃離檢查現場,鄭某在十分危險的情況下強行爬進駕駛室,王某被迫停車,隨即追來的車管所其他稅務人員經檢查,檢查發(fā)現王某自2001年1月開業(yè)并辦理稅務登記以來,一直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向王某填發(fā)了《限期納稅通知書》和《查封扣押證》。根據《稅收征管法》第38條將王某的汽車扣押,停放在辦公室后院的停車場內,要王某補繳上半年稅款5400元,王某四處托人到車管所說情放車,均被拒絕,此間王某汽車的輪胎等部件被盜。
7月5日,王某向縣人民法院起訴縣地稅局,要求地稅局返還扣押的汽車并賠償被盜部件及誤工損失5000元,縣法院受理了此案,向縣地稅局發(fā)出應訴通知書,地稅局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供了舉證材料并聘請了律師為訴訟代理人。7月20日法院開庭進行了審理,7月25日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縣地稅局扣押王某汽車的具體行政行為,賠償王某汽車部件被盜及誤工損失5000元,訴訟費由縣地稅局承擔。

指出某縣地稅局在此案中執(zhí)法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