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某供電企業(yè)工作人員2月5日因表計到輪換周期,未進行任何通知就對按月抄表的某小區(qū)電能表進行批量輪換工作。換表過程中,由于客戶張某不在家,便進行了換表工作,口頭將張某的電表底數(shù)告知了其鄰居王某并請其轉達,2月25日張某認為自己表碼抄錯到供電所核對表碼,供電所一直未找到舊表于3月15日將該情況告知客戶,客戶撥打了95598供電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對這一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